1、能力完好老人的居室功能只需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即可,其他功能可由公办养老院的公共功能承担,居室功能设计以节约面积为核心。
2、轻度失能老人的居室在面向走廊侧的墙或门上需留下观察窗,且需要设置可收纳的床前用餐小桌椅,以备老人身体情况恶化时可在房间完成用餐。其他功能空间的配置与能力完好的老人大致相同。
1、拐杖使用者的家具高度尺寸范围宜设置在600—1550mm之间。
图4-11 拐杖使用者使用高度(单位:m)
2、居室门净宽不应小于800mm,有条件时不宜小于900mm。
3、可设置洗浴设施,但空间布局应做到干湿分离,淋浴间应设置在卫生间靠内的位置,避免进出淋浴间打湿地面,致人滑倒摔伤,并且应设置安全扶手、配置助浴椅保证老人洗浴安全。
4、居室至居室卫生间的走道墙面距地400mm处应设嵌装脚灯。
5、其余改造可依据实际需要参考护理型床位居室改造。

